台湾新北市八里去年发生的槟榔摊剪刀杀人案,二审结果出炉。台湾高等法院2026年8月11日驳回游姓男子上诉,维持一审15年有期徒刑判决,全案仍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3月9日晚间。当时游男与陈姓男子等人在八里区中山路一家槟榔摊内吃饭喝酒,两人在席间曾因故发生争执,一度被旁人劝开。
双方随后继续留在现场,岂料约两个小时后,两人再度发生口角。
法院认定,游男当时拿起桌上的不锈钢剪刀,趁陈男坐在椅子上时连续刺向其头部两次,其中一处伤口穿透颅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及大量出血。
陈男事后被紧急送往淡水马偕医院抢救。由于伤势严重,院方曾向家属说明,即使接受手术,仍可能面对极严重的后遗症。
家属最终决定停止进一步急救,陈男住院约10天后,于3月19日因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颅骨破裂、颅内及脑部组织损伤等伤势,并伴随住院期间并发症死亡。
游男案发后当场被捕,最初以杀人未遂罪嫌移送。检方当时向士林地方法院申请羁押,但法院一度裁定无需交保即可离开,引发死者家属强烈不满。
死者儿子当时公开质疑,父亲已命危,涉案者却仍可在外活动,并以同期受到关注的艺人王大陆案件作比较,认为两宗案件在交保处理上存在明显落差。
检方随后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并发回重审。士林地院之后认定游男犯罪嫌疑重大,同时存在逃亡风险,于3月28日裁定羁押禁见。
随着陈男死亡,检方最终改以杀人罪起诉游男。
案件一审由士林地院国民法官参与审理,法院认为游男持剪刀连续攻击被害人头部,已具有杀人故意,因此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游男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不过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对于犯罪事实及刑度的判断并无不当。
高院也考虑到游男至今仍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量刑条件并未出现足以改变原判的情况,因此驳回其上诉,继续维持15年刑期。
宣判后,游男被还押时面对媒体询问是否后悔,以及是否愿意赔偿死者家属,他全程低头,没有作出回应。
台湾国民法官制度让一般民众与职业法官共同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及量刑,这宗案件一审即由国民法官参与审理;二审则主要审查一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上是否存在需要纠正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