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一致驳回社运分子西蒂卡欣及另一名人士的上诉,维持警方于2022年发出的“逮捕阿占巴基集会”禁令。
由拿督阿查哈里领导的上诉庭三司裁定,有关禁令是由推事庭依法发出,并没有侵犯两名上诉人和平集会的宪法权利。
阿查哈里指出,有关集会原定在国家复苏计划及行动管制令期间举行,当时政府的首要考量是控制冠病疫情及降低确诊病例,因此有关限制具有必要性。
集会地点被更改 并非禁止参与
他说,警方当时并没有禁止民众参与集会,而是将集会地点改至孟沙捷运站,而集会最终也在和平情况下进行。
他指出,西蒂卡欣及另一名上诉人随后也抵达新地点,因此不能说两人的和平集会权遭到剥夺。
基于上述情况,上诉庭认为,有关禁令并没有违反联邦宪法第9及第10条文。
高庭早于2024年9月24日驳回两人的司法审核申请,并裁定推事庭当时发出的禁令,是为了遏制冠病疫情传播而采取的措施。
西蒂卡欣与拉维德兰于2022年1月入禀司法审核,挑战有关禁令,同时要求一般、加重及惩罚性赔偿。
西蒂卡欣也针对自己被迫步行前往孟沙新集会地点一事提出索赔,声称此举令她感到尴尬及承受压力,并导致严重腿部抽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