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年龄介于14岁至18岁的少年,涉嫌持刀及木棍抢劫古晋敦朱加路一家24小时便利店,今日在古晋地庭出庭时全数认罪。法庭将案件展延至9月7日,以待相关报告完成后再作判刑。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案中两名18岁被告需提呈社会品行报告,其余3名未成年被告则须等待社会福利局的感化报告。法庭同时批准5人各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5名被告与一名仍在逃的同伙,于今年6月1日凌晨约4时,持铁砍刀及木棍闯入敦朱加路一间24小时便利店,恐吓两名店员,并抢走约1000令吉现金及多包香烟,离开前还砸毁闭路电视、收银机及店内其他设备。
5人因此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并与第397条文(抢劫时持危险武器)同读。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据了解,警方是在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于6月6日凌晨在古晋及西连多个地点展开突击行动,成功逮捕5名涉案少年,同时扣押一辆相信用于干案的轿车。目前,涉嫌为团伙主谋的最后一名嫌犯仍在逃,警方正继续展开追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