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香港电台职员涉嫌偷拍女子裙底一案,原定开审前在西九龙法院出现转折,被告当庭承认控罪。法庭随后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6日处理判刑,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庄德贤,被控于2025年1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一带,未经一名女子同意,拍摄其私密部位。他面对的是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

根据案情,事发当天中午约1时,女事主与友人途经旺角时,遭警方巡逻人员发现一名男子行为异常。警方调查后发现,男子当时手持手机尾随女事主,并疑使用手机镜头拍摄其裙底。

警员随后上前截查,并在被告手机内发现相关影像。警方指,涉案影片约17秒,画面拍摄到女事主的私密位置。

被捕后,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一时冲动犯案,并向警方表示后悔。

辩方求情时指出,被告没有案底,与妻子育有两名儿子,目前任职电台总采访主任,月入约9万港元(约4万6899令吉),也是家庭经济支柱。

辩方称,被告原本计划数年后退休,案件发生后对家庭及个人声誉造成影响。他不希望成为儿子的坏榜样,因此在案件开审前认罪。

辩方也表示,警方检查被告手机后,并未发现其他类似影片,希望法庭考虑案件属单一事件,以及被告认罪态度。

裁判官施祖尧听取双方陈词后,要求索取被告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把案件押后至8月26日判刑。裁判官同时说明,目前尚未决定最终刑罚。

上一则新闻黎彼得离世 卢宛茵痛失多年老友
下一侧新闻喜力马来西亚出口新加坡 现有产能可满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