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19岁青年因担心补办身份证需缴付罚款,竟向警方谎报自己遭两名劫匪持刀抢劫。警方深入调查后识破谎言,并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资料)展开调查。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这名青年于本月2日晚上约7时40分报警称,自己步行前往石角新市镇一间超市途中,遭两名共乘黑色摩托车的男子拦下。其中一人持利器抵住其腰部,另一人则抢走放有身份证、Public Bank提款卡、摩托车路税及约120令吉现金的钱包。
青年当时声称自己没有受伤,并随后前往警局报案。不过,警方刑事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案件,并于翌日傍晚再次传召他录取口供。
在接受盘问期间,青年最终承认根本没有遭遇抢劫,所有证件及财物只是意外遗失。他因害怕补办身份证时需缴付罚款,才捏造遭抢劫的经过,向警方作出虚假投报。
警方证实,涉案青年是一名在石角新市镇建筑工地工作的劳工,目前已完成录取口供,并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调查案件,调查报告也将尽快提呈副检察司,以决定是否提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