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很可爱,爸爸爱你,你像小宝宝可爱。”一名男子在性侵未婚妻的女儿时,竟对16岁10个月的受害者说出这番恶心话!该名男子莫哈末纳再因(34岁)面控性侵两项罪名,今日遭判处监禁5年及鞭笞2次。被告被控于7月24日凌晨3时在丹那美拉某酒店客房性侵受害者,同天上午11时在同一地点再次犯下同样罪行。被告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指出,被告受未婚妻委托,特地前往瓜拉吉赖县接走与生父同住的受害者。受害者原本应与生母共同生活,以便办理转校手续,但被告却未按约定将她送往母亲位于登嘉楼勿述的工作地点,反而将受害者带至自己工作的酒店。当日凌晨,被告趁受害者独自一人在房内时,强行对她施以兽行,过程中还以言语进行令人作呕的“安抚”,企图让受害者降低戒心。
性侵过程中,被告曾对受害者说:“妹妹真可爱,爸爸爱你,你就像小宝宝可爱。”受害者极度恐惧,强忍泪水等待逃走时机,却因害怕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而不敢反抗。直到当日下午,受害者趁被告不注意时逃离酒店,跑到附近道路寻求帮助。公众于同日下午4时在路旁发现处于惊恐状态的受害者,随后将她送到丹那美拉警局,受害者生母接获通知后马上赶往警局了解情况,并对未婚夫的罪行感到震惊与痛心。
在庭上,本案检控官西蒂艾莎副检察司请求法庭给予适当的惩罚,并指被告辜负了未婚妻的信任,对受害者造成深远的心理创伤。检控官强调,受害者年纪尚轻,正处在人生关键成长期,被告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她的安全感,也可能影响她对未来人际关系的信任与判断。
未聘请律师代表的被告向法庭求情,称自己是家中五名兄弟姊妹中的长子,需照顾母亲以及患有心脏病的父亲,请求法庭减轻刑罚。然而,法官祖基菲在考量案情严重性后,判处每项罪名监禁5年,刑期同步执行共需服刑5年;每项罪名鞭笞1下(共鞭笞2下)。法庭也下令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心理辅导,并在刑满出狱后接受为期2年的监视,以确保他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