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商人入禀民事推事庭,声称以230万令吉购入一间连家具出售的公寓后,发现床架、床褥、橱柜及刀具套装等29件物品已被搬走,因此要求卖方归还物品,或赔偿8万令吉。

首名原告拿督诺莱妮阿布峇卡(62岁)今日供证时说,她与丈夫及孩子共同向被告、政党领袖拿督再诺阿比丁莫哈末购买位于孟沙南城The Park Residence 1的一间公寓单位。

她在法庭上指出,有关单位是以家具齐全的方式出售,惟完成空置交屋后,他们发现财物清单内的部分家具及用品已不在屋内。

根据原告的说法,被搬走的29件物品包括床架和床褥、宴会桌、橱柜及刀具套装等。

诺莱妮说,她于2024年9月11日联络被告,要求归还相关物品,惟对方称物品已被放置在不同地点,难以全部取回,部分物品也已陈旧或无法继续使用。

她声称,被告其后多次改变说法,促使她表明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事件。

根据诉状,3名原告是通过2023年12月11日签署的买卖合约,以约230万令吉购买有关公寓,并指合约列明单位是连同家具及设备出售。

原告声称,他们发现物品不见后曾联络被告,而被告一度表明愿意归还从财物清单中取走的物品,但过后未再主动联系他们解决争议。

原告随后通过前任律师,于2025年3月6日发出索偿通知书,要求被告支付清单内相关物品的估计价值。

3名原告目前要求法庭谕令被告归还所有被指搬走的物品,或赔偿8万令吉,金额也可由法庭另行评估。

他们同时索取普通赔偿、惩罚性赔偿、从判决日起至全数清偿为止每年5%的利息、诉讼费,以及法庭认为适当的其他济助。

有关传票及索偿声明是于2025年12月15日,通过阿南莎丽达律师楼入禀法庭。

原告由拿督阿南瑟曼律师代表,被告则由莫哈末阿米法立及诺莎菲卡律师代表。案件目前仍在审理,相关指控及索偿有待法庭裁决。

在连家具出售的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会把家具、家电及其他设备详细列入财物清单。有关清单是否纳入买卖合约,以及交屋时物品是否完整,将成为处理类似纠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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