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娱乐公司老板租下会馆场地经营卡拉OK,却在未取得相关执照情况下允许顾客打麻将赌博,最终被判监禁10天及罚款6000新元(约1万9173令吉)。
67岁的孔耀安(译音)面对两项抵触公共娱乐法令及一项违反赌博管制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控状,另一项控状暂时搁置。
国家法院今日判处被告坐牢10天,并罚款6000新元,罚款将缴入政府综合基金。由于被告无法缴付罚款,法庭批准以额外8天监禁取代。
案情显示,被告是一家娱乐制作公司的老板,自2022年11月起租下位于沈氏道的新加坡广西暨高州会馆三楼单位,经营卡拉OK业务。
警方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约2时15分展开突击检查时,发现店内有顾客唱歌,同时有4名年长女子正在进行麻将活动。
警方当场向4人发出警告,提醒她们若要在会馆内进行麻将活动,必须事先向赌博管制局申请相关准证,否则不得进行非法赌博。
调查发现,该卡拉OK场所当时并未持有有效公共娱乐执照。被告接受调查时辩称,自己已经提交执照申请,但不确定申请是否已获批准。
约5个月后,警方于2025年2月12日下午再次突击该场所,发现同样有4名顾客正在打麻将,麻将桌上更摆放面值介于1元至100元的新元筹码。
控方指出,顾客每完成一圈麻将,都会向卡拉OK员工支付3新元“茶水费”,有关费用用于购买饮料、食物及厕所用品等。
由于场所未取得进行赌博活动所需的执照,而被告明知顾客在店内打麻将仍允许活动继续,因此触犯相关法令。
调查也揭露,会馆方面曾明确告知被告,非会员不得使用会馆设施,包括卡拉OK场地,但被告为了增加营业收入,仍允许非会员进入消费。
审讯后改口认罪求轻判
审讯过程中,控方共传召7名证人作供。法官在控方完成举证后,裁定被告面对表面罪名成立。
被告原本选择不认罪并保持缄默,但随后改变立场,决定承认罪行。
求情时,被告表示自己目前从事推拿工作,并称妻子曾中风,需要有人照顾,希望法官从轻判刑,同时申请延后判刑,以便安排照顾妻子的事宜。
他也声称,案发当天并不知道有年长顾客在店内打麻将。
法官询问被告个人情况时,被告透露自己育有3名子女,年龄介于34岁至38岁,但今日无人陪同他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