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港一名57岁男子因涉嫌对两名亲人伸出魔爪,今日被带上安顺地庭提控。被告共面对5项性侵儿童的相关指控,受害人竟是他年仅4岁及7岁的继孙女。
庭审现场,针对涉及4岁幼女的2项控状,被告一度提出带有附带条件的认罪,但随即被法官当庭驳回。至于涉嫌对7岁女童施暴的另外3项控状,被告则全盘否认罪名。
鉴于案情严重,法官诺哈米莎要求被告必须寻找辩护律师,并下令将案件定于8月12日过堂。目前被告获准以总计3万令吉(每项控状6,000令吉)保释外出,但在保释期间必须按时前往警局报到。
控状内容显示,被告被指于今年6月6日中午,在半港一处民宅内强行拉扯4岁继孙女的手触摸其下体,并强迫女童观看色情影片,分别触犯了《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b)及第15(c)条文。
另外三项控状则揭发了另一宗恶行。被告被控于2025年年底的某一时刻,在同一地点意图不轨,强吻7岁继孙女的嘴唇与胸部,同时向其播放色情影片。其行为涉嫌触犯同一法令下的第14(a)与第15(e)条文。
根据当地法律,相关罪名一旦成立,被告将面临极其严厉的制裁。其中,仅触犯第14条文即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兼鞭刑;而根据第16条文的追加惩罚,被告还可能额外面临最长5年监禁及至少2次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