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因在香港参与电话诈骗集团运作,利用俗称“猫池”的电话设备大量拨打诈骗电话,日前承认串谋诈骗罪后,于周三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刑,分别被判监禁40个月至53个月不等。
香港中通社报道,这起案件涉及43名受害者,诈骗金额约587万港元(约305万6500令吉)。暂委法官郭伟健指出,涉案犯罪集团企图在香港长期进行大规模电话诈骗,虽然没有证据显示6名被告是集团主脑,但他们负责前线操作,对诈骗行动起关键作用。
案情显示,6名男子于2024年持旅客签证前往香港,逗留约两个月后被捕。他们原本在马来西亚从事德士司机、侍应及小贩等工作。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通讯纪录中存有诈骗话术范本及大量个人资料,其中包括身份证资料等。他们在短短10天内拨出超过8万个电话,假冒客服人员,以受害者的微信保险或手机服务出现问题为由,诱骗对方转账。
控方指出,被告负责操作“猫池”设备,为诈骗集团提供大量拨号渠道。法官认为,虽然被告声称事前并不知晓工作涉及犯罪,但他们在实际执行任务过程中,理应察觉相关行为并不正常。
法官表示,若没有被告协助管理相关设备,诈骗集团便难以展开大规模诈骗活动,因此不能轻视他们在犯罪过程中的角色。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来港前并不知道实际工作内容,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受他人安排。然而,法官认为有关说法不足以减轻责任。
由于近年电话诈骗案件频发,法庭最终采纳加刑因素,在认罪减刑后,再批准增加三分之一刑期。
根据香港东网报道,6名被告分别为29岁的TERENCE CHIONG MEV LEONG、24岁的SIA WEI JUN、32岁的DIONG JUN HAO、29岁的FUI HEE CEAN、22岁的LEONG WEN XUAN及37岁的LU JUN WEN。案件涉及罪行发生于2024年7月至8月22日期间。
判刑方面,首被告、第5名被告及第6名被告分别被判监禁53个月、42个月及40个月,其余3人则各被判囚48个月。
法官也批评被告滥用访客身份在香港从事犯罪活动,认为相关行为加剧社会对电话诈骗的风险,因此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