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疗养中心男看护员因蓄意殴打一名年长女住户,导致对方头部及眼部受伤流血,原本被判监禁7个月。控方认为刑罚过轻提出上诉,高庭29日裁定原判明显不足,将刑期提高至1年,被告须重新入狱服刑5个月。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现年约27岁的被告多尼尔鲁斯,案发时在诗巫一所疗养中心担任看护员。他早前承认一项蓄意严重致伤他人罪,并于2024年12月6日在诗巫推事庭被判监禁7个月。由于已服完原有刑期,如今因加刑须再次入狱。

控方在上诉时指出,原审刑罚未能反映案件严重性、受害者属于弱势长者,以及被告身为看护员却违背照顾责任,因此建议判处18至30个月监禁。辩方则强调,被告第一时间认罪,案件并非预谋犯案,且已服完刑期、离开原工作并重新融入社会,希望维持原判。

司法专员梁仁渊判决时指出,被告身为受害者的看护员,本应负起照顾责任,却对一名年长住户施暴,行为应受严厉谴责。考虑到受害者伤势严重,认为原判7个月监禁明显不足,因此改判监禁1年。

案情显示,案件于2024年12月1日凌晨约2时发生。被告因不满约60岁的女住户不断要求协助及以侮辱性言语斥责,一怒之下挥拳朝对方面部击打4次,导致受害者头部及眼部流血送院。事后被告一度谎称对方是跌下床受伤,但证人发现伤势与跌倒情况不符,最终揭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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