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名投资者追讨逾6755万令吉投资款的诉讼告捷,吉隆坡高庭已下令MYAirline联合创办人拿督吴焕华及相关答辩人,归还全部投资本金,并承担利息与堂费。

代表投资者的扎里夫尼扎慕丁律师楼发表文告说,高庭法官梁伟鸿于7月16日作出缺席判决,裁定涉案投资计划属于非法集资及庞氏骗局。

文告指出,答辩人早已接获诉状,但没有出庭应讯,也没有提交答辩书,因此法庭在审理原告所提出的证据和诉求后作出判决。

高庭认定,吴焕华及其关联实体推出的不同投资计划,并非各自独立运作,而是组成同一套投资生态系统和经济实体,整个运作由吴焕华主导。

法庭也裁定,投资者当年签署的投资协议从一开始便不具法律效力。

有关投资产品虽然被宣传为符合伊斯兰教义,但高庭认定实际情况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裁定答辩人在招揽投资者时,曾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

根据判决,吴焕华及相关实体须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向206名投资者偿还总计6755万6087令吉。

除了本金,答辩人还须支付以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判决前利息,以及每年5%的判决后利息,并承担8万令吉堂费。

高庭也下令答辩人交出所有银行户头及财务交易资料,让投资者一方追查相关资金的流向,并展开后续追讨程序。

案情显示,这批投资者声称,他们于2018年至2023年间,在答辩人的招揽下参与相关投资计划,涉及的投资工具包括合作融资协议及可赎回优先股认购协议。

投资者称,他们当时获承诺可取得每月固定回报,惟后来未能取回相关款项,因此于2025年2月28日入禀法庭提起民事诉讼。

吴焕华及另外30个答辩人被列入诉讼,当中包括个人、公司、一家律师楼,以及一家提供伊斯兰教义咨询服务的公司。

尽管投资者已经取得胜诉判决,但款项不会自动归还。接下来仍须透过追查资产、查封户头及其他执行程序,才能进一步落实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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