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喜欢用三个简单标签,决定一个家庭过得好不好、该不该获得帮助,甚至有没有资格诉苦。
B40、M40和T20原本只是收入分布工具。所谓T20,只代表一个家庭的收入排在全国前20%,并不等于这个家庭拥有庞大资产、银行存款充足,更不代表它能够轻松承受失业、疾病或经济衰退。排在前面,不等于已经抵达终点。
一名月薪5000令吉的人,站在月薪2000令吉者面前,当然属于收入较高者;但当他需要承担房贷、照顾父母和养育孩子时,也未必拥有多少安全感。同样道理,一个家庭被列入全国收入前20%,只能说明它比多数家庭赚得多,不能直接证明它已经富有。问题就在于,政府有时把“收入排名”误当成“生活能力”。
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家庭收入中位数为7017令吉;吉隆坡家庭平均收入则达到1万3985令吉,雪州为1万3296令吉,柔佛和槟城分别为9484令吉及9152令吉。换句话说,同样一份1万2000令吉的家庭收入,放在不同州属和城市,代表的生活水平可以完全不同。
一个住在吉兰丹、房子已经供完、孩子已经工作的家庭,与一个住在吉隆坡、养育3名年幼孩子并照顾两名老人的家庭,即使收入相同,实际生活压力也不可能一样。
可是,一旦政府只看家庭总收入,这两个家庭便可能被塞进同一个抽屉,再以同一把尺决定谁该获得补贴、谁应该自己承担。这种做法看似精准,其实只是方便。不过,T20家庭也不能把所有生活压力都包装成“贫穷”。
月入过万,却同时供两辆新车、购买远超负担能力的房屋、选择高额私人教育,再把每个月所剩无几归咎于社会不公平,这同样站不住脚。贷款很多,不一定代表生活困难,也可能只是消费选择超出收入能力。
政府应该照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却没有责任替每一种消费决定买单。
否则,谁的车贷最高、房贷最大、信用卡债务最多,谁就显得最需要援助;反而那些购买普通房子、驾驶旧车、控制开销并努力储蓄的人,因为账面负担较少,被认定更有能力承担。这样的制度,不是在奖励努力,而是在奖励负债。
因此,真正需要改革的,不是简单地把T20收入门槛往上调,也不是让所有高收入家庭继续享有每一种援助,而是彻底改变补贴资格的计算方式。政府应该衡量的是家庭韧性,而不只是家庭收入。
所谓家庭韧性,包括扣除法定缴纳后的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人数、居住地区、需要照顾的儿童和老人、残疾或重大疾病负担,以及家庭是否拥有足以应付危机的资产。
至于房贷、车贷和其他私人债务,则不应照单全收,而应依据合理的基本生活标准计算。否则,一个家庭只要不断提高消费和举债,就能把自己“算穷”。援助制度也不应设置突然断裂的悬崖。
一个家庭今天收入低于门槛,可以获得多项补贴;明天加薪200令吉,跨过那条线,却可能一次失去价值更高的援助。结果,加薪反而令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人民自然会觉得,多努力并没有换来更好的生活。
更合理的方式,是让援助随着收入增加而逐步减少,而不是一跨过门槛就全部消失。这样既能优先照顾弱势,也不会让向上流动变成一种惩罚。
公共医院、政府学校和本地大学,不是政府施舍给低收入者的慈善品,而是所有公民共同纳税建设的公共制度。富裕者可以支付更高费用,也可以在现金援助和价格补贴方面获得较少帮助,但不能因此形成一种危险观念:收入较高的人,就应该被赶出公共体系。
今天若认为T20应该去私人医院,明天就可能认为T20的孩子不应进入公立大学;再往后,甚至会有人主张,高收入者既然付得起,就不该享有任何公共服务。
届时,公共制度将逐渐变成只供贫困者使用的最低保障,有能力的人全部退出,最终只会导致社会阶层更加分裂。
一个国家最稳定的公共体系,应该让不同收入阶层都愿意使用、共同承担,也共同监督,而不是把穷人留下,把中产和高收入者赶走。
马来西亚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T20拿了太多补贴,而是收入增长的速度,未必能够转化成足够的生活安全感。2024年家庭平均每月消费开销已增至5566令吉,其中住房、水电、食品、交通及餐饮住宿等主要项目,占整体开销约三分之二。
许多家庭不是吃不起今天这一顿饭,而是害怕一场裁员、一次重病或一段没有收入的日子,就足以打乱多年累积的生活。这种家庭可能不是穷人,却也远远称不上安全。
所以,T20不必把自己说成B40,B40也不应该被拿来证明其他人没有资格感到压力。不同收入群体面对的困难程度不同,但这不代表只有最贫穷者的焦虑才值得被看见。
成熟的政策,不是让B40长期依靠援助、让M40咬牙硬撑,再要求T20闭嘴付钱,而是建立一套让人民敢于加薪、敢于奋斗,也不必害怕突然跌落的制度。
国家不应该把多赚RM1视为一种罪,人民也不应该把昂贵生活方式包装成贫困。
真正应该被淘汰的,不是B40、M40或T20中的任何一群人,而是那种只看一个收入数字,就自以为已经看懂整个家庭的懒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