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男当诈骗集团跑腿,一个多月内向两名年长受害者接收近130万元(约403万令吉)款项,其中一名64岁妇女到银行要提巨款被阻,尽管获悉可能落入骗局,却坚持提款,甚至恫言提不出就自杀。大马籍被告陈家豪面对3项控状,承认其中一项,昨天被判坐牢4年5个月、罚款3900元(约1万2090令吉)。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5月初认识一名叫“小张”的男子,对方介绍他接收款项并转交他人,可从接收款项中抽取1%当酬劳。被告接下工作后,在2025年3月15日至6月20日间分别向一名63岁和一名64岁妇女接收共129万7373元。
64岁妇女在去年5月26日结识一名叫“艾文”的男子,被诱导投资加密货币并交给钱币兑换商操作。2025年6月20日她到银行要提取巨款,银行职员劝阻并告知可能遇上诈骗,但她听后却以自杀相威胁。职员于是报警,指妇女坚持要提出大笔存款。调查揭露她在2025年5月26日至6月20日期间先后8次提款,前后将127万8073元(约396万2026令吉)交给被告。另一名63岁妇女同样落入投资陷阱,在2025年3月15日和5月31日分别将6300元和1万3000元(约4万300令吉)交给被告。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自2024年11月起便在新加坡担任调酒师,并非专程来新干案,且案发时年纪尚轻,希望从轻发落。但控方指出两名受害者共被骗走近130万元且无法追回,被告完全是为了利益而犯罪,有必要给予阻吓性刑罚,促请法官判他坐牢55至60个月并罚款3900元。
被告收到钱后会接获指示前往不同地点,根据上线提供的车牌号码把钱交给车内司机。“小张”要求被告在完成交易后删掉简讯内容,有时也指示被告把钱交给指定钱币兑换商。被告共赚取约3900元酬劳,但从未见过对方也不知道其真实姓名。两名阿嫂发现落入投资诈骗后报警,被告于去年6月20日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