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于大山脚的健康与保健产品公司涉嫌将未获清真认证的食品及商品标注为“Halal”,公司董事因此被控上庭。被告否认有罪,案件将在8月27日再次过堂。
根据《中国报》报道,涉案董事阿都萨末阿育(51岁)今日现身乔治市地庭,面对相关控状。
根据控状,位于大山脚武吉敏惹工业区的SAG 7 INTERNATIONAL SDN. BHD.,涉嫌于今年1月14日上午约11时,在经营业务期间,将6项食品及商品标示或描述为“清真”。
涉案产品包括咖啡、羊奶、椰枣糖等。
控状指,被告有关行为可能让消费者认为这些食品及商品适合穆斯林食用,惟相关产品并未获得清真认证机构批准,却使用受管制的清真标志或相关描述。
被告被指抵触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清真认证与标志)第4(1)条文,并涉及同一法令第8(a)条文所规定的罪行。
根据相关法令,公司若被判罪成,首次可面对最高20万令吉罚款;若再次或后续重犯,罚款最高可达50万令吉。
阿都萨末阿育在法庭上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并要求审讯。
法官伊尔万随后择定案件于8月27日过堂。被告离开法庭时未发表任何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