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66岁男子阿都拉欣虽双腿截肢且需靠轮椅出行,却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以现金和香烟为诱饵,屡次对一名未成年男童伸出恶魔之手。新加坡法院审理后认定其罪行极其恶劣,依法重判其入狱12年11个月,并因其年龄因素,额外加监4个月以替代鞭刑。
据《海峡时报》报道,这场噩梦始于2020年4月。被告在妹妹住家附近认识了受害男童,随后通过频繁赠送香烟和零用钱来诱骗对方,甚至要求男童拍摄并发送私密照。
随着交往深入,被告的越轨行为变本加厉,开始胁迫男童发生性关系。调查发现,两人曾多次利用社区中心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厕所行不轨之事。这段畸形且残害身心的侵害关系一直隐秘持续,直到2024年1月被告侄女发觉异样后报警,恶行才终于败露。
面对检方指控,被告在庭审中承认了两项核心性侵罪名。尽管辩护律师以被告患有严重心脏衰竭、糖尿病且双腿已截肢等健康状况为由争取宽大处理,但检方严正指出,其犯罪手段和后果对受害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创伤,绝不能姑息。
鉴于新加坡法律规定年满50岁的犯人免服鞭刑,法官采纳了检方建议,以4个月有期徒刑顶替鞭刑,最终裁定其服刑12年11个月再加监4个月,以此彰显司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