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搬迁到新住址并连续居住超过90天,民众必须更新大马卡上的住址资料,否则可能面对法律责任。

根据国民登记局(JPN)提醒,所有大马卡持有人都有责任确保身份证上的住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2001年修正)第15条文规定,民众搬家后必须更新大马卡住址。

前往国民登记局办理住址更新时,申请人需携带可证明新住址的文件,例如水费单、电费单、宽频网络账单或卫星电视账单等,以作为地址证明。

若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可被罚款2万令吉、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国民登记局也提醒,国人在12岁首次申办大马卡后,必须在18岁至25岁之间更新一次身份证,以更换符合成年后样貌的照片。随着未来一至两年全国大选及多州州选陆续举行,当局也呼吁民众尽快更新住址,以确保能够在邻近的投票站履行投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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