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送餐员涉嫌性侵13岁继女、向家人恫言放火烧屋,并威胁要伤害警察,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对5项控状。这名32岁男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13日下午约4时30分,在武吉峇鲁一间住家性侵13岁继女,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第1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20年和鞭笞。
被告否认有罪,莉法依扎蒂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另择日期以获得医药报告,并建议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地庭法官罗哈杜不批准被告保释,案件择定8月18日过堂。
此外,被告在推事庭面对另外4项控状,均否认所有控状。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日期约下午4时35分,威胁要放火烧屋并伤害受害者家人;第2与第3项控状指被告于上述日期在双溪布达路边约晚上9时30分,威胁伤害2名警察,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罪成可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他也被控于上述日期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峇鲁警局做出不雅举动与说出污秽字眼,触犯1967年警察法令第90条文,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S蒂威雅副检察司不建议法庭让被告保释,推事莎达仙哈同样不批准保外候审,案件择定8月18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