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部一名L姓医美诊所院长,被一名曾与他交往的女子指控涉及强迫堕胎、家暴、恐吓及性侵。案件经检方不起诉、再议遭驳回后,女方仍不愿放弃,已委任律师申请准许自诉,希望案件能够进入法院审理。

女方辛蒂(化名)指称,她仍是高中生时便与已婚的L姓院长交往,双方关系维持数年。她在经济上长期依赖对方,即使两人之间陆续出现争执和暴力问题,仍未立即结束关系。

辛蒂称,她怀孕后遭L姓院长要求终止妊娠,并被带到汽车旅馆服用药物,以确认她已按要求服下。她其后疑因药物出现严重不适及昏倒,被送往医院急诊,最终仍须接受手术。

她表示,两人的关系从此明显恶化,L姓院长也开始多次对她动手。她曾因接下平面模特儿工作与对方发生冲突,也曾在提出分手时遭掐颈及掌掴。

辛蒂指称,双方一次激烈争吵后,L姓院长把她拖入厕所,并在她明确拒绝和试图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她逃离现场后向友人求助,并于翌日在友人陪同下报警。

L姓院长接获司法传票后,委托律师与女方商谈和解。女方称,对方最初提出100万元新台币(约13万令吉),其后把金额提高至280万元新台币(约36万令吉),并要求她签署保密协议。

她也指控,负责协商的律师曾在谈判过程中提及认识黑道人物,让她感到受到威吓,因此最终签下和解文件。不过,她事后认为协议无法弥补所受伤害,决定继续寻求司法途径。

检方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虽然足以确认两人曾有婚外情及性关系,但针对强迫堕胎、强制、强制性交及恐吓等指控,通讯记录、监控画面、医疗资料及证人说法,仍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因此作出不起诉处分。

女方随后提出再议,但申请遭驳回。她的代表律师质疑,检方未全面评估验伤报告、精神科诊断、录音及双方互动记录之间的关联,也没有进一步厘清部分证据中的矛盾,因此申请准许自诉。

L姓院长的代表律师则强调,性侵、伤害及教唆堕胎等案件均已获不起诉处分,性侵案再议也遭驳回,认为司法程序已经还当事人清白,希望争议就此结束。

针对涉嫌以黑道关系威吓女方的指控,该律师否认恐吓。他解释,谈话是因女方先提及认识江湖人物,并称要委托征信社搜证,他才提醒部分征信社可能涉及复杂背景,相关言论若连同完整对话理解,并非意图威胁。

涉及性侵及亲密关系暴力的案件,往往必须综合通讯内容、验伤与医疗记录、监控画面、证人证词及双方事后反应判断。由于本案尚存在不同说法,法院是否批准女方自诉,以及案件会否进入实体审理,仍有待后续司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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