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21岁印尼籍女子因涉嫌私自服用堕胎药,导致怀孕27周的男婴早产,并在出生5天后夭折,17日在古晋地庭认罪后,被判监禁5年。此外,她也因逾期逗留,在另一宗案件中被判监禁4个月。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于今年6月24日清晨约6时,在石角一间饮食店楼上的房间内,蓄意服用药物终止妊娠,触犯刑事法典第315条文。地庭法官姆斯里阿哈密在她认罪后,判处5年监禁。
案情指出,被告因腹痛前往医院求诊,当时已怀孕27周。她向医护人员承认曾自行服用一颗用于引产的药物,并出示相关药物照片。院方随后报警,警方于7月3日将她逮捕。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并未获得医生处方,擅自取得并服用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导致男婴早产,并于出生5天后死亡。尸检报告显示,男婴死因为早产导致肺出血及双侧脑室内出血,而有关行为并非基于医疗需要或为了挽救孕妇生命。
此外,被告也承认社交访问签证逾期后仍非法逗留,另一名地庭法官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判处她监禁4个月。两宗案件中,被告均没有聘请律师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