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岁分包商涉嫌牵涉军火相关案件,今日在玻璃市加央两所法庭被控6项罪名。面对涉及枪械、仿制武器及弹药的指控,被告杨国丰(译音)否认所有控罪。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告今日分别在加央第一推事庭及第二地庭接受提控。其中,推事庭处理两项指控,地庭则处理另外四项控状。
根据案件资料,警方在2026年7月8日展开调查行动后,发现被告涉嫌持有及处理多类枪械物品。有关物品包括手枪、步枪、仿制枪械以及不同口径的弹药及弹壳。
在推事庭方面,被告面对的指控涉及非法拥有枪械及仿制枪械。控方指,被告当天在玻璃市港口新成园一带,被发现持有包括Airsoft手枪、Taurus手枪、Airsoft弹匣及相关零件等物品。
另一项控状则涉及一把霰弹仿制枪,指被告涉嫌违反1960年军火法令相关条文。
推事阿娜萝芝雅娜批准被告以4500令吉保释,并将案件定于8月18日再次过堂,以等待控方提交相关文件。
不过,被告在加央地庭面对的一项较严重控罪,涉及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7(1)条文。由于该条文属于不可保释罪行,被告暂无法获得保释。
控方指,被告涉嫌于加央乐保花园一间住宅内,非法贩运包括CZ750 D步枪、STOEGER STR-9手枪及COUGAR 8000 FT手枪等武器。
此外,被告也被控非法拥有多把Airsoft枪械,以及多批不同规格的弹药和弹壳,包括12号口径霰弹、9毫米及其他口径弹壳。
加央地庭法官莎丽法诺法芝拉随后谕令,被告继续还押,并将案件展至8月14日进行下一步审理。
被告在推事庭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丝玛妮札代表,地庭方面则由律师陈奕洁代表。案件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阿丽雅淑芝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