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47岁男散工因潜入古晋一间民宅偷窃财物,16日在推事庭承认触犯《刑事法典》第457条文,被判监禁12个月,即日起服刑。
控状指出,被告肯尼钟贵锡(Kenny Jong Kueh Sik)于本月9日上午约7时,闯入位于古晋福州路2号一间住家行窃。受害者当天上午约10时发现钱包遗失,随后查看闭路电视画面,发现一名陌生男子翻越大门进入住宅,并在屋内外搜掠财物。
失窃物品包括大马卡、驾驶执照、Public Bank提款卡、HSBC及CIMB信用卡、名片,以及1000令吉现金;此外,受害者父亲的3800令吉现金也遭窃,损失共4800令吉。
警方根据线索,于7月11日上午约9时12分在朋岭路附近一家鸡饭店将被告逮捕,并在其随身背包内起获受害者的大马卡及驾驶执照,同时发现凿子、一字螺丝起子、冰锥、口罩及手套等疑似干案工具。
调查显示,被告涉嫌潜入住家意图偷窃,因此被控上庭,并在庭上认罪。推事李奥娜多米尼克莫吉柳(Leona Dominic Mojiliu)判处被告监禁12个月。根据《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相关罪行最高可判监禁5年;若涉及偷窃,刑期可延长至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