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日前针对“MADANI”特别车牌争议案作出裁决,判定陆路交通局总监涉及侵犯一名男子相关版权,并需支付4万令吉赔偿金。
这项判决由高庭司法专员埃德温巴兰佐迪于7月14日作出。除了赔偿金外,法庭也谕令答辩方承担2万5000令吉堂费。
起诉人哈山阿兹哈里是Ilham Madani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董事。他早前声称拥有“MADANI”系列车牌号码(MADANI 1至MADANI 9999)的产权,并认为陆路交通局推出同系列特别车牌竞标活动,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根据案件资料,哈山曾于2023年向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出合作建议,希望政府与其共同推动“MADANI”系列车牌销售计划。双方经过书信往来后,政府并未接受该提议。
随后,陆路交通局于2024年10月推出“MADANI”特别车牌竞标活动,公众可通过竞标方式购买相关车牌,起标价为100令吉。哈山认为此举涉及侵权,并在之后采取法律行动。
他最终于2025年1月15日入禀法庭,要求陆路交通局总监承担责任,并提出130万令吉索偿要求。
据悉,该特别车牌系列于2024年10月19日开放竞标,并在10月23日结束,最终为政府带来约260万令吉竞标收入。
起诉人代表律师拉吉斯表示,答辩方可在判决日起一个月内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