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推翻一项涉及两名未成年姐妹的改教决定,裁定她们当年在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转换宗教,相关程序无效。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两名姐妹目前分别为17岁及15岁。她们在2018年办理改信伊斯兰手续时,年龄仅9岁及7岁,地点分别涉及彭亨及雪兰莪。

案件曝光源于父亲L在多年后才得知女儿的宗教身份已被更改。由于当时夫妻关系破裂,双方已分居,而L因在国外工作,后来才发现妻子已申请离婚并取得孩子监护权。

在两姐妹母亲于2023年离世后,L向法院寻求司法检讨,希望挑战当年的改教安排,并要求彭亨州政府、雪兰莪州政府及相关宗教单位回应。

高庭法官拉古娜瓦蒂审理后认为,未成年子女涉及宗教转换时,必须遵守联邦法院过去确立的法律原则,即需要父母双方同意。

她指出,母亲办理相关手续时,并未拥有足够的法律基础单方面决定孩子的宗教转换,因此有关行动损害了另一名监护人,即父亲的权益。

针对雪州政府提出的宪法解释,认为马来文版本条文允许“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决定孩子宗教及教育事项,法官表示并不接受有关说法。

她解释,虽然联邦宪法马来文版本曾于2003年举行推介,但相关程序并没有通过宪报正式确认其为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版本。

因此,法庭批准父亲提出的申请,撤销两名姐妹当年的改教决定。

目前,彭亨州政府及雪兰莪州政府已针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案件将进入下一阶段司法程序。

上一则新闻华裔女误信网上广告贷款 反被骗走血汗钱
下一侧新闻借出银行户头收骗款 青年上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