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与丈夫结婚超过40年的台湾妇女,在发现丈夫与另一名女子长期密切往来后入禀法院索偿。宜兰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的互动已经超出普通朋友应有界限,判他们连带赔偿25万元新台币(约3万6000令吉)。

根据判决书,妇女指丈夫阿强与小美均为化名,阿强于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向她坦承,已与小美交往约6至7年。

妇女随后查看Google地图资料,发现阿强的车辆早在2022年便曾停在小美住家门外。她也掌握两人多次结伴出游、唱歌及跳舞的资料,照片中还出现依偎、拥抱和亲吻等亲密举动。

妇女称,阿强后来离家,也拒绝再与她联系,认为两人的行为已经破坏婚姻关系,因此起诉丈夫与小美,要求连带赔偿100万元新台币(约14万5000令吉)。

面对指控,阿强与小美否认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形容彼此只是“哥们”。两人也主张,妇女提交的照片及录音是以非法方式取得,不应获法院采纳。

阿强另称,他发现妻子擅自领取存款后感到愤怒,自2025年11月起才暂住小美家中,双方并没有超越朋友关系。

不过,法官审视证据后认为,照片显示两人不但曾多次共同出游,也有搂抱及亲吻等举动,加上双方没有否认目前同住,已足以认定他们的交往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界限,并对妇女的婚姻权益造成侵害。

针对阿强提出的存款争议,法官指出,夫妻可能因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及价值观不同而发生冲突,但婚姻中的争执,不能成为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展不当关系的理由。

法院也没有接纳两人要求排除照片及录音的主张。法官认为,现有资料并非通过暴力或胁迫取得,也没有证据显示妇女长期、持续违法侵犯两人隐私。

法官衡量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后,裁定相关资料可作为审理依据。

法院最终综合双方身分、经济状况及案件情节,裁定阿强与小美连带赔偿妇女25万元新台币。全案仍可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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