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今日一致驳回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针对诽谤杨巧双案件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谕令他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
随着联邦法院拒绝受理上诉申请,这宗历时约6年的法律纠纷正式告一段落。此前上诉庭裁定杨巧双胜诉,并判赔25万令吉诽谤赔偿金的裁决维持不变。
慕沙哈山于2020年1月30日在一场学术论坛上发表言论,指杨巧双企图将马来西亚转变为基督教国家。杨巧双随后于同年7月入禀高庭,起诉慕沙哈山诽谤。
以拿督罗扎丽雅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裁定,慕沙哈山提出的法律问题未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权法令规定的上诉准令门槛,因此一致驳回申请。
杨巧双在庭外表示,感谢上诉庭及联邦法院作出的裁决,并希望案件能够成为社会警惕。
她强调,种族及宗教课题不应被政治化或用来攻击他人,希望有关裁决能够提醒那些不断操弄种族与宗教议题的人停止有关行为。
杨巧双说,自有关言论发表后,她过去数年持续面对涉及宗教及种族背景的攻击与诽谤。
“我至今仍记得,当时社交媒体上充斥着针对我的宗教及种族攻击,也有许多人因此报警举报我。”
她也感谢律师团队多年来为案件付出的努力。
杨巧双代表律师拉兹兰指出,联邦法院认为慕沙哈山提出的9项法律问题,并不属于新颖或具有独特性的法律课题,因此不符合获得上诉准令的条件。
他说,诽谤法相关法律原则已有多个司法判例确立,联邦法院及上诉庭均确认,慕沙哈山发表的相关言论构成诽谤。
拉兹兰强调,这起案件重点并非赔偿金额,而是为了恢复杨巧双的名誉。
“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可以诽谤他人,也不能发表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与和谐的言论。”
据了解,吉隆坡高庭曾于2024年12月23日裁定杨巧双败诉,并要求她支付4万令吉堂费给慕沙哈山。
不过,上诉庭于今年1月13日推翻高庭裁决,判定慕沙哈山相关言论构成诽谤,并谕令他支付25万令吉赔偿金及6万令吉堂费。
上诉庭当时指出,高庭错误接受慕沙哈山提出的3项抗辩理由,包括正当理由、中肯评论及有条件特权,同时错误认为杨巧双作为公职人员不具备提起诽谤诉讼的法律资格。
随着联邦法院今日维持上诉庭裁决,这场涉及政治人物与前警队最高领导人的诽谤诉讼正式落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