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岁失业男子被控在实兆远甘榜华人新村一间木屋内,非法持有枪械、5支气枪及多达6158枚弹药,今日在斯里曼绒地庭面对3项控状时否认有罪。

被告Ling Boon Xu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法官阿兹莎阿末表示不认罪。目前没有律师代表被告出庭。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1日晚上10时至10时30分之间,在曼绒实兆远甘榜华人新村一所住家后方的木屋内,持有一支口径9毫米的ACI步枪。

他因此被控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加重刑罚)》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4年,并鞭笞不少于6下。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相同时间及地点,没有合法执照或准证持有5支气枪。

有关气枪分别为Neo Rambo、口径5.5毫米的The Exclusive Model Crosman、X-1、口径4.5毫米或.177的Airforce Automatik,以及使用.25口径、即6.35毫米弹丸的Avenger气枪。

被告也在第三项控状中,被指在没有合法执照或准证的情况下,持有总数6158枚弹药。

第二及第三项控状皆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诺莎米拉嘉拉鲁丁以案件涉及不可保释罪行为由,没有向被告提出保释条件。法庭批准控方申请,被告因此未获准保外候审。

案件定于8月20日再次过堂,以处理被告委任律师及安排通译员等事项。

媒体早前于7月6日报道,警方在实兆远甘榜华人路一所住家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一名男子并起获130.94克毒品,随后在屋内发现一把手枪及7支仿制步枪。

警方当时也起获两把仿制十字弓、208枚实弹及8个弹壳。嫌犯初步声称,收藏有关枪械及仿制武器是出于个人兴趣;不过,相关说法仍有待法庭审理及证据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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