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市议会计划研究在智能泊车系统下,为驾驶人士提供5至10分钟缴费宽限期,让车主在停车后有时间完成手机付款程序,减少因操作时间不足而接获罚单的情况。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诗巫市议会主席丁永豪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市议会昨日已针对民众对智能泊车系统的反馈展开讨论,并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优化系统,让操作方式更符合使用者需求。

他说,智能泊车系统是诗巫目前采用的电子停车收费模式,市议会希望该系统能够为市民带来便利,而不是增加负担。

“我们了解这是一个新系统,很多人仍在适应。过去停车后只需锁车离开,如今则需要通过手机完成缴费。如果执法人员扫描车辆速度太快,车主可能还未完成付款程序,就收到罚单。”

因此,他表示,市议会已要求系统供应商评估技术可行性,研究是否能加入停车后的5至10分钟缓冲时间。

丁永豪强调,市议会并非以处罚市民为目的,并形容公众是政府服务对象,因此会重视民众提出的意见。

“很多反馈并不是单纯批评,而是希望系统变得更加友善,我们都会认真研究。”

他也呼吁市民继续向市议会提供意见,以协助改善智能泊车系统。

此外,丁永豪解释,智能泊车系统下,已购买但未使用完毕的停车时间仍可继续使用,而且不受停车地点限制。

他举例,若驾驶人士在非市中心地区停车并购买1小时停车时间,只使用30分钟后再前往市中心,只要剩余时间仍有效,就无需重新缴费。

他说,部分市民误以为离开原停车位后,剩余停车时间便会失效,因此不敢更换停车地点,但实际上系统允许用户在不同地点继续使用剩余时间。

丁永豪指出,目前面对的问题主要属于系统推行初期的适应阶段,部分市民仍需要时间熟悉操作流程。

他说,相较过去使用停车固本,智能泊车系统无需购买纸本固本,只需通过手机即可完成缴费,长期而言将提升便利性。

针对外界质疑市议会借智能泊车增加收入的说法,丁永豪否认有关指控,并表示诗巫早在1980年代便实施停车收费制度,现阶段只是将收费方式从纸本转为电子化。

他强调,市议会希望透过持续收集意见,让系统逐步改善,达到更方便及友善的效果。

另一方面,丁永豪透露,市议会计划于今年8月推出乐龄人士停车证,年满60岁的乐龄人士将符合申请资格,相关申请详情将在稍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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