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全国危险驾驶及路怒症相关案件按年激增近50%,其中柔佛州录得354宗,成为全国案件最多的州属,反映公路暴力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根据《中国报》报道,所谓“路怒症”(Road Rage),是指驾驶者因交通状况、挑衅或压力等因素,引发强烈愤怒情绪,并进一步演变成危险或攻击性行为,例如恶意逼车、紧贴尾随、辱骂、追逐车辆,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相比一般急躁驾驶,路怒症更强调情绪失控及对他人的敌意。
“路怒症”一词最早于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广泛使用,当时洛杉矶频繁发生驾驶冲突及枪击事件,促使执法单位及媒体开始关注这类现象。随着心理学及交通安全研究发展,学界逐渐将压力、人格特质、交通拥堵及驾驶时的匿名感等因素,列为诱发路怒行为的重要原因。
研究指出,驾驶者在车内容易把车辆视为个人空间的延伸,一旦遭遇插队、逼车或其他挑衅行为,大脑负责恐惧与愤怒的区域会迅速启动,若理性控制能力未能及时发挥作用,便可能出现平时不会发生的冲动行为。
分析认为,长时间塞车、通勤压力、城市化发展及后疫情时期整体心理压力增加,都可能导致驾驶者情绪更容易失控。此外,炎热天气、年轻男性、高压工作者及长期通勤族,也被视为较高风险群体。
从全球情况来看,美国、中国、印度,以及吉隆坡、曼谷、雅加达等交通繁忙城市,都曾出现较多路怒事件。这些地区普遍面对车流量大、交通压力高及道路资源紧张等共同特点。
以马来西亚而言,柔佛及巴生谷地区案件相对集中,普遍认为与跨境交通、人口密集及长时间通勤有关。警方目前并非以“路怒症”作为独立罪名处理,而是依据涉案行为援引现有法令展开调查。
若涉及危险驾驶、伤人、恐吓、阻碍交通或蓄意毁坏财物,执法单位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刑事法典》相关条文采取行动,包括蓄意伤人、非法阻碍、刑事恐吓及蓄意破坏财物等罪名。
在医学领域,路怒症并非独立精神疾病。部分严重个案可能与阵发性暴怒障碍(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IED)有关,但两者并不能直接划上等号,仍须由专业医生作出评估。
专家认为,降低路怒风险除了依靠执法外,驾驶者也可透过预留充足出发时间、避免与其他车辆竞速、面对挑衅保持冷静,以及学习情绪管理技巧,减少冲突升级的机会。同时,加强道路规划、改善交通瓶颈及推广防御驾驶教育,也有助降低公路暴力事件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