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37岁女子因在社交媒体发布侮辱伊斯兰的留言,8日在古晋地庭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2个月,刑期即日起执行。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案件由地庭法官诺希山审理,副检察司阿德丽娜负责主控,被告则由律师陈威盛代表出庭。控状指出,被告于3月24日凌晨约4时,在甘榜三马连彬基一间住家内,通过个人脸书账号发布涉嫌侮辱伊斯兰的评论,相关内容被指具有挑衅性,可能引发社会不安。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认罪展现悔意,也节省司法资源,加上属于初犯、并无暴力行为,重犯风险低,希望法庭给予轻判。律师也指出,被告月收入约1500令吉,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案发后已承受巨大心理及舆论压力。

不过,控方认为案件涉及种族、宗教及王室(3R)敏感课题,社会影响重大,公众使用社交媒体发表言论时必须承担责任,因此应给予适当刑罚,以发挥警惕作用。

根据案情,砂伊斯兰宗教局(JAIS)于3月30日接获电邮举报后展开调查,并在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协助下确认涉案脸书账号属于被告,随后将其控上法庭。被告最终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i)条文,并被判入狱12个月。

上一则新闻“打掉蛇头,蛇身自然乱” 刁健城点名挑战陆兆福
下一侧新闻凌晨抵美里没得进站 长途巴士乘客被迫站外搬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