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鸣笛一声,竟持砍肉刀伤人!一名43岁摩托车骑士因不满被人鸣笛,竟用一把砍肉刀砍伤另一名骑士,导致对方多处骨折、头部脸部严重刀伤。被告于6月18日被控上庭并俯首认罪,沙亚南地庭法官今日判处监禁10年及鞭笞2下,刑期从6月11日被捕当天算起。

据控状,被告阿兹米占丹(42岁)于今年6月11日上午约8时19分,在沙亚南第13区联邦大道14.6公里处的摩托车专用道,使用一把足以致命的砍肉刀,蓄意砍伤一名45岁男子,造成对方重伤。伤者为一名公司执行人员,肩骨、手骨、手指及左手腕骨折,头部及脸部也遭多处刀伤。

本案主控官阿米尔赛夫拉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法庭判处重刑,以发挥警惕作用。他指出,伤者因遭袭击导致身体重要部位严重受创,而整起事件仅因大道上鸣笛这类小事引发暴力,法庭应顾及公众利益,严惩被告。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庭求情,希望获得轻判。他坦言自己没有家属需要抚养,也不认识伤者,强调不存在预谋加害的动机。

法官艾努巴希拉宣判被告监禁10年及鞭笞2下,刑期从6月11日被捕当天算起。一声鸣笛换10年牢狱,路霸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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