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2岁鳏夫因3年前猥亵年仅14岁的儿媳,今日被地庭判处罪名成立,需服刑8年及鞭笞2下。

被告为前汽车维修员,被控于2022年12月,在摩罗带一间住宅内猥亵受害者,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20年及鞭笞。

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里兹万在求情时,以被告曾患心脏病及有呼吸问题为由,要求法官从轻发落。

主控官莫哈末海卡副检察司则要求地庭判处最高刑罚,强调性犯罪日益猖獗,须判处具有威慑社会作用的刑罚。他也严词斥责被告辜负了受害者的信任,因为被告身为长辈,有责任照顾未成年的儿媳。

法官阿末法依扎宣布判决后,谕令被告根据同法令第26条文,在服刑期间接受心理辅导。同时,被告也需根据同法令第27条文,在刑满后接受警方监管长达2年。

上一则新闻湖北遭强对流天气重创 龙卷风夺11命数千房屋受损
下一侧新闻问题不是10年变3年 魏家祥:而是免税条件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