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毒驾一旦夺走人命,肇事者是否还应有机会重返驾驶座?马来西亚社区罪案关怀组织(MCCC)彭亨州分会认为,政府应重新检讨相关刑罚,对被法庭定罪者采取更严厉处分,包括终身吊销驾驶执照。

该会主席辜健鈫指出,凡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并导致他人死亡者,一旦罪名成立,政府应考虑永久取消其驾驶资格,以向社会传达明确讯息,即道路安全不能再被侥幸心态牺牲。

他也建议,当局研究把这类案件的最低监禁刑期定为5年,以提高刑罚的阻吓力,避免类似悲剧一再发生。

辜健鈫是针对上周五在彭亨关丹—昔加末路靠近姆阿占沙发生的严重车祸发表看法。该事故造成一名马来西亚国家反毒机构职员丧命,也再次引发社会对酒驾、毒驾刑罚是否足够严厉的讨论。

他说,生命一旦逝去便无法挽回,任何人在饮酒或吸毒后仍选择开车,其实已清楚知道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却仍把其他道路使用者暴露在危险之中。

他表示,MCCC彭亨州分会主张,凡涉及酒驾或毒驾致死并被判罪成者,应终身失去驾驶资格,而不是在刑罚期满后仍可重新上路。

辜健鈫认为,现有刑罚有必要进一步检讨,确保惩罚力度足以反映这类罪行的严重性。他强调,酒驾和毒驾并非普通交通违规,而是可能夺走他人性命的严重行为。

他说,赔偿无法弥补一条生命的消失,也无法抹去死者家属长年承受的伤痛。每一次致命车祸背后,受影响的不只是受害者本身,还有整个家庭的生活与未来。

他指出,社会每逢发生类似事故都会感到悲痛,但随着时间过去,事件往往逐渐被淡忘。因此,政府必须通过更明确的法律和更严格的执行,让公众真正意识到酒驾、毒驾的严重后果。

除了加重刑罚,辜健鈫也呼吁执法单位加强取缔行动,特别是在高风险路段、夜间时段及娱乐场所周边增加路检,同时持续推动道路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酒精和毒品都会影响驾驶者的判断、反应及控制能力,即使驾驶者认为自己“还清醒”,实际反应速度也可能已经下降。道路安全不能只依赖事后惩罚,事前预防、执法可见度和公众自律同样关键。

辜健鈫也提醒民众切勿酒后或吸毒后驾驶,不要心存侥幸。若饮酒后需要离开现场,应安排亲友接送、使用代驾服务,或乘搭电召车返回目的地,避免因一时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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