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明日报》报道,一名49岁本地游泳教练因涉嫌在2023年10月授课时,三度在水底将手伸入10岁女童泳裤内非礼,被控3项猥亵非礼罪。
受害女童在庭上透露,因遭遇频繁,她曾与妹妹在泳池内设下“大拇指暗号”互证是否被摸。女童回家告知父亲后,父亲致电质问,因被告支吾其词随即报警。
被告在庭上坚决认罪,并狡辩称自己有20年教学经验,反指是女童讨厌他、想换教练才撒谎捏造。
控方则驳斥,女童父亲证实孩子从未要求换教练,且泳池闭路电视画面明确拍到被告多次对女童做出“毫无必要的亲密接触”,与女童证词完全吻合。
法官最终驳回被告辩解,裁定其非礼罪名成立,案件将于本月23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