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明日报》报道,一名49岁本地游泳教练因涉嫌在2023年10月授课时,三度在水底将手伸入10岁女童泳裤内非礼,被控3项猥亵非礼罪。

受害女童在庭上透露,因遭遇频繁,她曾与妹妹在泳池内设下“大拇指暗号”互证是否被摸。女童回家告知父亲后,父亲致电质问,因被告支吾其词随即报警。

被告在庭上坚决认罪,并狡辩称自己有20年教学经验,反指是女童讨厌他、想换教练才撒谎捏造。

控方则驳斥,女童父亲证实孩子从未要求换教练,且泳池闭路电视画面明确拍到被告多次对女童做出“毫无必要的亲密接触”,与女童证词完全吻合。

法官最终驳回被告辩解,裁定其非礼罪名成立,案件将于本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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