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宜兰地方法院近日就一起发生在卡拉OK店内的性侵案件宣判,认定被告陈姓男子对少女犯下强制性交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全案可提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事发于2023年5月6日深夜,化名小可的女子受外婆委托,到其经营的宜兰某卡拉OK店帮忙。当晚约凌晨近3时,小可独自前往洗手间,陈男尾随进入女厕,反锁厕门将她压制其中。小可曾察觉隔壁厕格有人,敲门求助未获回应,最终遭陈男摀住口鼻侵犯。
案发当时,小可的女性友人正巧在店内消费,发现小可久候未归,遂进入女厕查看,见其中一间上锁便蹲下从门缝窥探,赫然目击小可遭压制、衣物散落在地、仅能发出低声呜咽。友人随即冲出高喊求救,店内经理、清洁人员等6人闻讯赶至女厕外要求开门。陈男随后放开小可,打开厕门后神色如常走回座位继续饮酒,此举激怒在场众人,当场遭围殴,警方获报到场处理。
审理期间,陈男否认犯行,其辩护律师指出,陈男离开座位到返回座位区前后仅约8分钟,若非双方合意,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性交行为,以此主张清白。
法院并未采信辩方说法。验伤报告显示,小可双手有抓伤、右腰有压伤、右腿则有瘀伤等多处外伤,显示其确实遭肢体强制压制。监视器画面亦拍下陈男事后遭众人围殴的过程,与其涉案情节相互印证。法官审酌相关事证后,认定陈男犯行明确。
量刑方面,法院考量陈男犯后仍否认犯行、态度不佳,且另有案件尚待入监服刑,其平时从事灯光舞台相关工作,综合上述情状,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台湾现行法律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订有加重规范,量刑通常高于一般强制性交案件,旨在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此案也再次凸显营业场所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尤其是深夜时段人流较少的洗手间等隐密空间,业者与员工若能提高警觉、及时察觉异常,往往是阻止憾事扩大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