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塔利班当局近日颁布涉及离婚与婚姻程序的新法令,其中部分条款被外界指可能变相承认童婚制度,引发联合国机构、人权组织及法律界关注与批评。

根据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报道,新法令中规定,监护人可为未成年人安排婚姻,而相关婚姻契约在法律上被视为有效。同时,法令亦提及,已进入青春期的未成年女性若未明确表达反对,将可被视为默认同意婚姻安排。

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秘书长副特别代表加尼翁指出,该法令进一步将歧视制度制度化,并可能与限制女性教育及公共参与的政策叠加,加深对妇女与女童自主权及法律救济渠道的限制。

人权律师及人权观察研究员阿巴西表示,阿富汗旧民法原本规定女性最低结婚年龄为16岁,在监护人同意下可于15岁至16岁间结婚,但新法令并未明确设定最低结婚年龄。

她批评,这类制度赋予男性监护人更大权力,削弱女性保护机制,并可能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儿童权利公约》。

塔利班自2021年重新掌权以来,女性被排除在法律体系之外,包括女律师及女法官均无法继续履职,使女性在面对家暴或强迫婚姻时更难寻求司法协助。虽然新法令允许未成年人在进入青春期后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但相关定义并不清晰,且程序需依赖证人及男性监护人陪同,进一步提高维权难度。

与此同时,当地经济困境及教育受限也被认为加剧童婚风险。数据显示,阿富汗约85%人口生活在贫困或经济压力之下,一些家庭因经济需要而更早为女儿安排婚姻。

阿富汗妇女历史转型运动创办人之一萨伊指出,该法令将童婚纳入正式法律框架,可能导致相关现象持续甚至扩大。

上一则新闻张健仁促废除SANSOLS 质疑每年2亿令吉流向私人公司
下一侧新闻还未开战火药味先来 陆兆福呛刁健城:先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