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控于5年前涉嫌贩运逾39公斤冰毒的男子,因控方无法证明表面罪名,今日在哥打峇鲁高庭获判无罪释放。
53岁的安兰沙烈获释后情绪激动,当场流下眼泪,并与在场孩子紧紧拥抱,场面感人。
高庭法官莫哈末罗斯里尤索夫是在控方无法提出足够表面证据,证明被告涉及有关罪行后,作出无罪释放裁决。
被告是一名劳工,面对两项贩运危险毒品控状,涉及9740.87克及2万9626.4克冰毒,总重量达3万9367.27克(约39.37公斤)。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1年6月7日下午约4时30分,在甘榜遮浪柏达一间无门牌屋内涉及上述罪行。
案件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2)条文,被告若罪成,可面对死刑;若未判死刑,则可被判终身监禁及至少15下鞭刑。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根据第39B条文,控方必须证明3项关键元素,包括涉案物品确实属于危险毒品、被告拥有及控制有关毒品,以及被告知晓毒品存在。
法庭认为,控方成功证明第一项元素,因为化验结果显示,所扣押物品确实为冰毒。
不过,法官指出,控方未能证明被告拥有及掌控有关毒品。根据证人供词,涉案屋子并未上锁,且是一间空屋,主要被用作存放疑似准备走私至泰国的食油中转地点。
此外,法庭也认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知道屋内藏有毒品。
因此,法庭裁定控方未能建立表面罪名,下令被告当庭无罪释放,无需出庭自辩。
安兰沙烈自2021年6月7日被捕后,已被扣押近5年。他获释后在法庭与家人相拥,并感谢家人一直支持。
庭审期间也揭露,两名参与突击行动的控方证人在审讯开始前,分别因心脏病及眼癌去世,而涉案屋子的屋主也已离世。
此案主控官为聂努阿迪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为东姑沙祖安及阿末尼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