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0岁的印尼籍男子沙利曼苏卡诺(Shariman Sukarno),因性侵一名14岁少年,被地方法庭判处10年监禁及鞭笞3下。

被告被控于2025年2月2日清晨6时许,趁受害人母亲带着弟弟外出买菜之际,潜入受害人家中,对独自在家的14岁少年实施性侵。

被告触犯2017年《性侵害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该条文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及鞭笞。被告在受害人及其母亲出庭作证后,改变初衷当庭认罪。地庭法官阿米沙阿米哈山(Amisha Ami Hassan)随后宣判。

法庭同时下令,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心理治疗,刑期从被捕当天开始计算,刑满后将移交移民局处理。

根据案情,被告犯案时持菜刀威胁受害人,并有一名蒙面同党在房间外把风。两人得手后随即逃离现场。受害人事后在邻居协助下报警。被告于案发数天后被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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