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一名女子在小区散步时,遭一棵大王椰子树突然掉落的巨大树叶砸中,导致胸椎及腰椎骨折,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物业公司未能证明事发时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法院最终判决物业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人民币。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这起案件。事发于一个夏天傍晚,谭女士在居住小区内散步,经过泳池附近时,一棵大王椰子树的树叶突然脱落,直接砸中其背部,造成胸椎和腰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谭女士认为物业长期未妥善管理树木,导致意外发生,因此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物业公司则辩称,树叶脱落属于无法预见的意外事故,并向法院提交5张照片,称早在事发前数月已在树木周围张贴警示标识、摆放警示锥及拉起警戒线,认为已履行管理责任。

不过,法院审理后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若因树木折断、倾倒或枝叶、果实掉落造成他人受伤,树木管理人若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物业提交的照片拍摄于事发前数个月,而警示锥和警戒线均属于可移动物品,无法证明事故发生当天相关防护措施仍然存在。此外,物业作为小区管理方,也未能提供监控录像等证据佐证,因此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合案件情况,法院认定受害女子对事故并无过失,物业公司亦未能证明已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最终判决物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人民币。

法院也借此提醒,小区物业应定期检查和修剪高大树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避免树木枝叶坠落危及居民安全,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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