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否应重新检讨GST,已不再只是税制名称之争,而是财政收入、补贴压力、企业成本和人民负担之间的艰难取舍。随著中东局势推高能源风险,国内补贴与援助开销持续沉重,加上SST征税范围扩大,商界再度把GST带回政策讨论中心。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永久名誉会长丹斯里钟廷森早前受访时指出,GST与SST最大的差别,不只是税率高低,而是税基宽窄、征收效率,以及企业能否抵扣进项税。
他引述政府收入数据说明,GST在2015年推行首9个月,已带来377亿令吉收入;2017年全年则达到605亿令吉。即使2018年只实施5个月,GST仍录得309亿令吉税收。
相比之下,SST在2018年重启后,2019年收入为276亿令吉,2023年增至354亿令吉。到了2024年,尽管SST征税范围扩大,部分服务税率也从6%提高至8%,收入仍只是上升至447亿令吉。
若按现有SST趋势推算,GST若以6%税率重启,2026年潜在收入估计可达750亿至850亿令吉;若税率调高至8%,收入更可能达到1000亿至1130亿令吉。
商界与经济学者普遍认为,不论GST或SST,最终都会对价格产生影响。不同的是,GST因具备进项税抵扣机制,较能减少“税上加税”;SST则因许多环节无法抵扣,容易把隐藏成本层层推高,最后反映在企业营运成本和消费价格上。
大马制造业联合会总会长李祖国指出,过去两年,SST税网不断扩大,更多原材料、中间产品、机械设备、物流、仓储、租赁及建筑服务被纳入征税范围,部分服务税率也提高至8%,使企业成本持续增加。
他坦言,许多中小企业过去认为SST制度较简单,但随著征税项目扩大,无法抵扣的税务成本正逐步侵蚀企业盈利、现金流和竞争力。
出口商面对的压力更明显。企业在原材料、生产投入及商业服务中承担的SST,可能被计入出口价格,削弱大马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相较之下,GST或增值税制度通常允许企业回收投入税,并让出口产品免受国内消费税影响,对制造业与出口导向行业较为有利。
拉曼大学经济学教授黄锦荣博士认为,GST最大的政治挑战,在于税务透明度较高。消费者每次消费时都会清楚看到税额,因此更容易感受到税负;SST虽然同样由消费者承担,但多数税负已隐藏在最终价格内,公众反而较不容易察觉。
他指出,SST税收去年才追上2017年GST时期水平,但现行SST已包括10%销售税及8%服务税,高于当年6%的GST。这并不代表SST更亲民,反而显示在较高税率下,现有税制仍面对征收效率不足的问题。
黄锦荣说,经历过两种税制的商家,除非原本有意逃税,否则普遍会偏向GST,因为GST机制更清楚,也更能减少重复征税带来的隐藏成本。
在财政压力方面,大马今年面对高达600亿令吉的补贴与援助开销。若政府需要更稳定收入支撑补贴、援助及发展开销,是否重启GST已成为难以回避的政策问题。
不过,李祖国强调,若政府未来决定重启GST,不应照搬过去模式,而应设计成更符合现阶段经济环境的“GST 2.0”。他认为,GST不应只是增加政府收入的工具,而应成为整体税制改革的一部分。
他建议,基本食品、医疗服务、教育相关支出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应维持零税率,以减轻低收入家庭负担;政府也应继续向弱势群体提供针对性援助,避免税改加重生活成本压力。
同时,他认为,中小企业的合规程序必须进一步简化,并配合价格监督及反暴利执法,防止商家趁GST重启不合理涨价。
黄锦荣则认为,若GST设计得当,政府可拥有更大税务弹性。由于GST税基较广,即使税率低于6%,也可能取得可观税收。政府也可同步考虑下调个人所得税,减轻部分纳税人压力。
他建议,政府可在预算案中预设GST收入目标;若实际税收超出目标,超收部分可在年杪回馈人民,尤其优先补助低收入群体。这样既能提高税制效率,也可让人民感受到税收回流社会的实际效果。
李祖国指出,目前全球已有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GST或增值税制度,大部分东盟国家及大马主要贸易伙伴也采用类似税制。他认为,跨国企业在东盟区域内比较投资地点时,税制透明度、可预测性及国际接轨程度,都会成为考量因素之一。
不过,黄锦荣在这一点上持不同看法。他认为,GST或SST并非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的最主要因素;投资者更关注政治稳定、营商环境、市场条件及政策执行能力。
税制改革真正困难之处,在于政府必须同时面对三方压力:财政需要更多稳定收入,企业希望减少隐藏成本,人民则担心生活费进一步上升。GST是否重启,关键不只是“要不要收”,而是政府能否提出一套让商家愿意合规、低收入群体获得保护、物价不被趁机推高的完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