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巨额资金流向的洗黑钱案件再度进入司法程序,现年57岁的前大马伊斯兰友好协会成员法克鲁丁阿都卡林,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17项洗黑钱控状,惟他一概否认有罪,并要求进入审讯阶段。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在2021年1月6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通过位于吉隆坡孟沙及武吉免登一带的银行分行,处理总额超过179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并将相关资金转入个人及多家公司的账户。
其中,部分资金被指从其关联公司Ehsan Cares Solution账户转入MAG建筑私人有限公司,用以支付位于雪兰莪根登一间独立式住宅的设计与建造费用,总额约1054万令吉。
此外,被告也被指将约266万令吉转入个人信用卡账户偿还欠款;另有约470万令吉则通过两家私人公司,用于一次性支付多辆豪华车辆的款项。
相关车辆包括多款高端车型,如马赛地AMG S63、路虎揽胜SVA、保时捷911系列跑车、丰田Alphard以及一辆凌志RX300。
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若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15年监禁及罚款,金额为涉案数额的数倍或至少500万令吉。
庭上,主控官申请将本案移交至沙亚南地庭,与被告此前在该庭面对的158项滥权控状合并审理,以节省司法程序资源;辩方对此并无异议。
法官随后批准移交申请,并维持此前设定的50万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条件,同时要求被告交出护照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案件定于8月7日在沙亚南地庭过堂。
另一方面,该名被告早前已于6月16日在沙亚南地庭面对158项滥权指控,案件涉及近1亿令吉的贪腐指控。据了解,当时控状数量庞大,法庭需由两名通译员轮流宣读,过程长达约两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