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指出,自2023年1月至今年5月期间,关税局共征收烟花及爆竹相关进口税与销售税达4782万令吉,其中中国及香港为主要出口来源地。
他表示,上述税收已根据联邦宪法第97(1)条文,全数纳入联邦统一基金。
安华是在国会以书面方式回应伊党吉兰丹瓜拉吉赖国会议员拿督阿都拉迪夫的提问时,作出上述说明。
他说,根据《2023年关税(禁止进口)令》,烟花及爆竹属于受管制进口物品,进口商必须依照《1957年爆炸物法令》,事先取得全国警察总长发出的进口准证。
他补充,除了进口管制外,烟花及爆竹也需缴付介于5%至50%的进口税及10%销售税,具体税率依据不同关税编码而定。
针对是否会因烟花爆竹影响社会安宁,以及节庆期间燃放文化问题而撤销相关销售许可的询问,安华指出,此事项属于内政部权限范围。
他强调,关税局将持续加强边境管控,确保烟花及爆竹进口严格遵守许可制度,并防止非法及危险产品流入国内,以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