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叉烧照片惹祸,也不是餐馆菜色被针对。香港艺人廖伟雄“阿灿”位于加影敦霹雳花园商业中心的餐馆招牌被遮盖,真正原因是招牌申请文件未符合地方政府广告牌规定,尤其是国文使用及国家语文出版局支持信的问题。

根据《中国报》报导,这起事件近日在社交媒体引起讨论。有网民发现“阿灿”餐馆招牌被红布遮住后,把照片上传面子书,并猜测是否因为招牌上出现叉烧图片,才引来市议会执法。

不过,加影市议员陈狄源受询时说明,叉烧照片并不是问题所在。市议会要求业者暂停使用该招牌,是因为有关招牌没有取得国家语文出版局的支持信,无法证明招牌上的马来文符合规定。

他说,根据市议会官员提供的资料,业者是在今年2月申请营业执照时提交招牌资料,但当时并未附上国家语文出版局支持信。之后业者再次申请,仍未补上相关文件,因此市议会才指示暂时停用该招牌。

陈狄源强调,有关执法焦点只是招牌语文规格及文件程序,并不涉及招牌上的食物图片。

“只是马来文的问题,叉烧照片没有问题。”

根据加影市议会广告条例,商店招牌和广告牌必须使用国文。业者可以只使用国文,也可以同时使用国文和其他语文,但国文字体必须比其他语文至少大30%,而且必须清楚、正确地显示在招牌上。

若商号本身注册名称不是国文,业者不必强行把店名翻译成国文,但仍须在招牌上以国文注明营业类别,例如餐馆、咖啡店或其他业务性质。

条例也要求,招牌右下角必须列明加影市议会执照号码,以便执法单位核对招牌是否合法获批。

换言之,餐馆招牌不是只要设计好看、店名醒目就能直接挂上去。对地方政府而言,招牌牵涉广告条例、语文规范、营业执照及市容管理;业者若少了其中一项审批文件,就可能被要求修改、遮盖或暂停使用。

这起风波也提醒商家,尤其是新开张店铺,在制作招牌前应先确认市议会要求,包括国文字体大小、营业类别说明、执照号码位置及国家语文出版局审核文件,避免招牌做好后才因程序问题被迫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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