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建议政府改革现有毒驾检测机制,引入随机路边唾液快速筛检,以加强执法效率,减少涉嫌吸毒驾驶者逃过检测的情况。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参与《1987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二读辩论时指出,目前执法单位在毒驾检测方面主要依赖尿液检验,但相关程序较为繁琐,在预防和执法层面仍存在不足。

他说,交通部可考虑修订《陆路交通法令》相关条文,参考澳洲及纽西兰的做法,扩大落实随机唾液快筛措施,以提升执法覆盖率。

针对修正法案内容,陈泓宾表明支持政府首次针对非法飙车行为设立更严厉处罚,并认为新增条文有助填补过去执法上的灰色地带。

他指出,以往执法人员即使目睹非法赛车活动,也未必能够即时采取行动,而新设的第42A条文将参与非法赛车列为可逮捕罪行,有助强化执法力度。

对于部分反对党议员质疑修法未涉及酒驾课题,陈泓宾则表示,现行《陆路交通法令》已对酒驾及毒驾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设有严厉刑罚。

他说,根据现有法律,相关罪行的初犯者可面对监禁、罚款及长期吊销驾照等处罚,而重犯者则将面对更重刑责。

他也指出,若案件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伤亡,总检察署仍可依据《刑事法典》相关条文提控,包括谋杀或误杀罪名。

陈泓宾认为,现行法律在惩处严重酒驾及毒驾案件方面已具备足够法律工具,现阶段更需要加强的是检测与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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