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岁的男教师莫哈末依祖丁,因涉嫌在今年6月4日早上8时,于苏丹再纳阿比丁路一家酒店房间内肢体性骚扰一名13岁男童,今日在瓜登地庭被控两项罪名。

被告在法官莫哈末祖查基古丁面前聆听控状后,当庭否认有罪。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及14(d)条文。一旦罪成,每项罪名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刑。

法庭最终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7月23日过堂。

审讯期间,被告每月初须前往日底警局签到。此案主控官为诺艾莎副检察官,被告辩护律师为阿都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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