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江北区发生持械骚乱案件,两批人马疑因纠纷爆发冲突,13名介于18岁至51岁的男子今日被控上庭,面对相关罪名,全部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这13名被告分别是卡威兰(25岁)、黄贵勇(51岁)、梁文艺(33岁)、梁俊杰(26岁)、严杰伦(21岁)、林振煌(31岁)、陈凯豪(30岁)、郑靖发(40岁)、王凯彦(24岁)、林英运(24岁)、邝伟伦(22岁)、陈桦源(19岁)及一名18岁男子(名字译音)。
控状指出,案件发生于今年6月11日下午约3时27分,被告与另5名仍在逃人士,在增江北区一间电器店内被指参与骚乱,并在过程中持有可造成伤害的藤棍,触犯刑事法典第148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所有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
副检察司表示,控方不建议让被告保外,但最终由法庭裁量是否批准。
辩方律师则指出,部分被告为本地公民,事发后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并曾多次应召到警局录供;另有律师强调部分当事人拥有固定工作,希望法庭允许保外候审。
推事最终批准3名21岁及以下被告以4500令吉保外,其余被告则以5500令吉保外,并择定8月13日进行案件管理。
警方早前调查指出,这起事件相信源自债务纠纷,双方争执后升级为多人冲突,并导致有人受伤。警方随后在吉隆坡多个地区展开行动,逮捕涉案13名本地男子,其中部分人拥有刑事及毒品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