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由砂拉越报案、追查至柔佛新山的“绑架勒索”案件,警方虽成功寻获一名20余岁本地女子,并逮捕一名男子,但初步调查后发现案情并不单纯,女事主目前也被扣留协助调查。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发文告指出,砂拉越警方于6月19日接获一名43岁本地妇女投报,指其20余岁的女儿遭不明人士绑架,对方要求家属支付1万8000令吉赎金。

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即联合砂拉越及柔佛刑事调查组成立特别行动小组,并在6月19日至20日期间展开跨州营救行动。

根据调查,警方将行动重点放在柔佛新山一带,因为女事主最后被发现踪迹的地点相信与当地有关。经过情报搜集及侦查后,警方于6月20日下午约3时30分,在新山实达商业园一间住家内找到女事主。

警方同一时间也在现场逮捕一名27岁本地男子,并起获4部手机作为调查证物。警方调查显示,落网男子拥有3项前科,包括2宗毒品案及1宗刑事案件。

案件目前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即绑架勒索赎金方向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30年、不超过40年,并可被处以鞭刑。

不过,古玛指出,警方初步录取口供及调查后,发现女事主所叙述的“遭绑架经过”存在多项疑点。因此,警方已将她一并扣查,以厘清案件真正情况。

警方将于6月21日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12条文,向法庭申请延扣涉案男子及女事主,以便继续调查案件动机、赎金要求来源及各方说法。

涉及绑架或勒索投报时,警方通常会先以人身安全为首要考量,迅速展开营救及追查行动;至于案件是否确属绑架、是否涉及其他安排或虚假成分,则须等待警方完成口供、通讯记录及证物分析后才能确认。

警方强调,案件仍在调查中,真正动机尚未厘清,并促请公众不要自行揣测或发表可能影响调查的言论,以免误导社会及干扰警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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