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系统上线后所累积的大数据分析与交叉比对,正逐步转化为税务申报的“回溯修正”效应。内陆税收局指出,在制度推行近两年后,已有5万2540名纳税人主动补报过往收入,涉及金额达40亿7000万令吉,并产生约10亿900万令吉应缴税款。
当局今日发文告说明,电子发票制度自2024年8月1日起分阶段落实以来,不仅推动企业与个人纳税行为逐步数字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整体税务申报的透明度与合规意识。
根据该局观察,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及阶段性提醒措施,一些纳税人在重新核对账目后,选择补交历年所得税申报资料,以修正过往遗漏或不完整申报情况。
文告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5万2540名纳税人完成自愿补报,申报总收入达40亿7000万令吉,相关税额为10亿900万令吉,显示自愿合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
在系统应用层面,目前已有超过23万名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平台,累计开具电子发票超过15亿500万张,反映企业与商家正逐步转向以数码方式处理交易记录与税务申报。
随着系统数据不断累积,税收局也建立分析模型,用以识别异常交易与潜在风险行为,包括不寻常资金流动、消费模式偏高但申报收入偏低等情况,以提升税务审查效率。
从分析结果来看,当局发现部分纳税人存在高额消费记录,例如超过10万令吉的支出、车辆及资产购买,以及频繁线上交易,但相关收入申报并未完全匹配相关资金流动。
税收局指出,电子发票机制除提升自愿申报意愿外,也强化执法端的风险识别能力,有助于扩大税收基础并提升制度稳定性。
在制度进一步推进之际,当局提醒纳税人配合最新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凡商品或服务交易金额超过1万令吉,均须开具电子发票,同时买方需提供身份证号码或税务识别号码(TIN),以确保资料完整与准确。
背景方面,电子发票制度被视为税务数码化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统一交易记录格式,让税务机关能够更系统化地整合企业销售与收入信息,也减少传统纸本申报在核对上的误差空间。
不过,当局在持续监测中发现,仍有部分纳税人未完全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仅部分交易开具电子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汇总电子发票,以及未针对符合条件的交易进行开具等情况。
对此,内陆税收局呼吁相关纳税人尽快就过往未申报收入或未合规开票的交易进行自愿更正,以避免后续可能面对执法与法律行动。
当局强调,将继续通过执法与法律手段加强监管,确保税务制度执行一致,同时维护国家税收体系的公平性与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