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今日未能推翻诽谤败诉裁决,但成功把赔偿金额大幅压低。上诉庭裁定,前首相慕尤丁仍须就3则面子书声明向行动党顾问林冠英赔偿,不过数额从高庭原判的135万令吉,减至45万令吉。
这起案件涉及慕尤丁曾指称林冠英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撤销阿布卡里基金会的免税地位。林冠英随后入禀法庭起诉诽谤,并在高庭胜诉。
上诉庭今日审理慕尤丁提出的上诉申请后,维持高庭对诽谤责任的判断。以拿督阿兹哈哈里为首的三司认为,慕尤丁在2023年3月9日、11日及12日通过面子书发表的相关声明,确实构成诽谤。
不过,三司同时认为,高庭早前判给林冠英的105万令吉一般损害赔偿金偏高,因此重新调整赔偿数额。上诉庭改判,慕尤丁须针对每一则声明赔偿15万令吉,3则声明合共45万令吉。
除了调低一般损害赔偿,上诉庭也撤销高庭原本判给林冠英的15万令吉加重赔偿,以及15万令吉惩戒性赔偿。这也使慕尤丁整体赔偿额从135万令吉降至45万令吉。
另一方面,林冠英提出的反上诉则获得批准。上诉庭谕令,慕尤丁在缴清赔偿金前,须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
换言之,慕尤丁虽在赔偿金额上取得部分成果,但案件核心并未改变,即上诉庭仍确认有关声明对林冠英构成诽谤。
此案由林冠英于2023年3月27日入禀高庭提出诉讼。高庭于2024年11月裁定林冠英胜诉,并谕令慕尤丁支付135万令吉赔偿。
今日坐镇审理的三司,除了阿兹哈哈里,另两名法官为拿督阿末卡马及拿督斯里拉蒂花。慕尤丁由律师仄丹杰瓦尼代表出庭,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则是郭义雄。
在诽谤诉讼中,上诉庭可维持责任裁决,同时重新评估赔偿数额。政治人物之间的公开指控,即使发生在政治攻防背景下,仍须面对事实基础、名誉损害及法律抗辩是否成立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