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庭就一宗涉及家族洋房产权的争议作出裁决,指一名年过70岁的男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最终裁定相关房产的一半权益属于母亲遗产,并下令以不低于900万新元市值出售,收益由双方均分。
案件围绕林姓家族一栋独立式洋房的归属展开。该房产由父母于上世纪60至70年代期间购入,父亲过世后产权转由母亲单独持有。根据庭上资料,母亲在2008年曾将洋房一半权益转予长子林子英及其配偶,但其2012年遗嘱内容则明确,她仍保有另一半权益,并指示在其去世后将该部分出售,所得由幼子林子青及其两名儿子继承。母亲于2023年去世,相关安排随后成为争议焦点。
林子英方面主张,早在30多年前曾代母亲偿还约57万新元银行贷款,双方因此达成默契,由母亲将房产权益转交给他,但这一说法未有书面记录支持。相反,其弟林子青一方则依据遗嘱内容提出异议,并于2024年连同妻子,以遗嘱执行人身份入禀法院处理房产分配问题。
案件于今年2月在高庭开审,法官林茵倩在判词中指出,林子英未能证明母亲曾就另一半产权与他达成任何协议,也无法证明所谓以还款换取产权的安排成立。法官进一步提到,法庭发现相关银行转账记录曾出现被修改痕迹,令部分款项来源的说法存疑。
法官也认为,林子英关于曾在海外变卖资产筹资偿还贷款的说法缺乏佐证,其对相关交易流程的解释亦存在明显漏洞,因此整体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
判词同时确认,母亲在世时神智清醒,并在遗嘱中清楚保留洋房另一半权益的处置安排。基于此,法院裁定该部分权益仍属于遗产资产,并指示相关物业需在市场上出售,最低价格为900万新元,售后收益由双方各占一半。
法院亦给予林子英优先权,可选择是否以遗产估值购入母亲所持有的部分权益。同时,考虑到其曾参与房屋扩建,法官允许就相关支出作出适当补偿。
另一方面,林子英提出的反诉同样被驳回。他声称母亲曾代为保管约150万新元资金,但法庭认定相关证据不足,未能成立。
据庭上资料,该家族长期经营油站、石油运输及房地产业务,由已故父亲创立,子女成年后亦参与相关企业管理。家族内部早年已因业务与资产分配问题多次出现纠纷,并曾对簿公堂。
此案也反映出家族资产继承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点,即在缺乏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亲属之间的口头承诺与遗嘱安排往往容易出现冲突,最终需由法院根据证据与法律文件作出裁决。

